世界貿易組織(WTO)5月24日發表的一份公報顯示,中國已經通知WTO仲裁機構,決定對中美輪胎特保措施世貿組織爭端案的專家組裁決提出上訴。這是去年12月13日WTO判決中國在中美輪胎特保爭端中敗訴后,中國再次提出上訴。受訪專家認為,上訴能對美國和其他準備效仿的國家起到施壓和警告作用,因此十分必要。
中美關于輪胎特保案再起波瀾。
外媒近日報道稱,世界貿易組織(WTO)5月24日發表的一份公報顯示,中國已經通知WTO仲裁機構,決定對中美輪胎特保措施世貿組織爭端案的專家組裁決提出上訴。這是去年12月13日WTO判決中國在中美輪胎特保爭端中敗訴后,中國再次提出上訴。
此前深受美國懲罰性關稅之苦的中國輪胎企業能否通過此次上訴“翻盤”,重返美國市場?受訪專家認為,上訴能對美國和其他準備效仿的國家起到施壓和警告的作用,因此十分必要。
輪胎企業“望美興嘆”
對于中國政府的此次上訴,國內輪胎企業是堅決支持的,即便最終結果難料,但企業依舊不愿放棄任何重返美國的機會。
盡管輸美輪胎份額不大,但貴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某部門負責人蔣先生還是對美國市場念念不忘。
蔣先生對記者表示,輸美輪胎的銷售收入僅占公司全部銷售收入的1.6%,占比較低,因此美國的懲罰性關稅對該公司的直接影響不大。但是,美國市場這塊“大肥肉”是各國企業的必爭之地,他始終對把中國企業阻擋在外的高關稅耿耿于懷。“其實,美國的這一制裁對國內市場產生的影響更大一些,因為涉案產品部分轉入國內銷售,增加了國內同類產品的供給量,使國內市場競爭更趨激烈。”蔣先生說。
青島富坤橡膠有限公司外貿部負責人也告訴記者,由于高關稅,企業不得不放棄美國市場,“價格高了,我們的產品在美國不好賣。”他表示,上訴對維護中國企業的合法權益固然是好事,但企業出口歐美市場需求下降本來就很明顯,企業目前也并不指望靠美國市場過日子,很多企業已經調整了自身的市場結構。
應從法律解釋方面尋突破
“完全推翻專家組的裁定有很大難度,即便不能"翻盤",我們只要在一些關鍵的法律點上爭取合理解釋就是勝利。”對外經貿大學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院副院長屠新泉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直言。事實上,在去年中國正式就美對華輪胎特保一事啟動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程序時,屠新泉就感覺結果可能不會太樂觀。“我們目前在入世議定書中關于特保的條款規定比較松、要求較低,這對特保實施方來說會比較容易,但對中方來說就特別不利了。當然,這些條款的形成也有很多的因素和背景,應該說我們是被迫接受的,所以條款本身就是一個不公平的條款,因此中方在打國際官司時會相對吃虧。”他說。
2009年4月20日,美國鋼鐵工人聯合會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申請,對中國產乘用車輪胎發起特保調查。9天后,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在聯邦紀事上發布公告,啟動對中國輪胎產品的特保調查。9月12日,美國總統奧巴馬宣布,對從中國進口的所有小轎車和輕型卡車輪胎實施為期3年的懲罰性關稅:稅率第一年為35%,第二年為30%,第三年為25%。
2009年9月14日,中國政府正式就美國限制中國輪胎進口的特殊保障措施啟動了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程序,但世貿組織專家組于2010年12月裁定:美國針對中國輸美輪胎所采取的特保措施并不違反世貿規則美國勝訴。
其實,在美國是否違反WTO規則的問題上,中美雙方各有立足點:美國認為,2004年~2008年間,中國輸美輪胎數量迅速增加導致美輪胎行業受到沖擊,因此制裁措施合情合理;而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在去年中國WTO敗訴后受訪時稱,美方的特保措施是為轉嫁國內政治壓力采取的貿易保護主義措施,且特保措施實施以來,美輪胎產業的就業率不升反降,因此其做法明顯違規。
業內人士指出,由于特保措施在之前沒有先例,有關法律條款解釋并不清楚,使此案變成了涉案雙方相互認為各自有理、對方無理的“羅生門”事件。屠新泉認為,中國當時的申訴很有必要,“畢竟從那時起,美國就沒有對中國實行新的特保措施了。”他還強調,此次中方再上訴也會對美國和其他欲效仿的國家施加壓力和發出警告,有助于避免連環制裁。
盡管對此次上訴的結果并不樂觀,但屠新泉表示,中國若能在某些方面爭取到利益就可以了,“比如,在中國為什么會輸的問題上,專家組會給出一些法律理由,如果我們能在某些法律點上扳回一局,或者能影響到其以后的操作程序和判斷標準的話,那就算對我們有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