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外貿易中,我國進出口商品的作價原則是,在貫徹平等互利的原則基礎上,根據國際市場價格水平,結合國別(地區)政策,并按照我們的經營意圖確定適當的價格。由于價格構成因素不同,影響價格變化的因素也是多種多樣的。因此,在確定進出口商品價格時,必須充分考慮影響價格的種種因素,加強成本和盈虧核算,并注意同一商品在不同情況下應有合理的差價。
確定進出口商品價格除遵循上述原則外還應考慮下列因素:
一. 交貨地點和交貨條件
在 國際貿易 中,由于交貨地點和交貨條件不同,買賣雙方承擔的責任、費用和風險也不同,在確定進出口商品價格時,必須首先考慮這一因素。例如,在同一距離內成交的同一商品,按 CIF 條件成交與按 DES (到貨港船上交貨)條件成交,其價格應當不同。
二. 運輸距離
國際商品買賣,一般都要經過長途運輸,運輸距離的遠近關系到運費和保險費的開支,從而影響到商品價格。因此,在確定商品價格時,必須核算運輸成本,作好比價工作。
三. 商品的品質和檔次
在國際市場上,一般都是按質論價,即優質高價,劣制底價。品質的優劣,包裝裝潢的好壞,款式的好壞,款式的新舊,商標、牌名的知名度,都影響商品價格。
四. 季節因素
在國際市場上,某些節令性商品,如趕在節令前到貨,搶行應市,即能賣上好價。過了節令商品往往售價很低,甚至以低于成本的\"跳樓價\"出售。因此,應充分利用節令因素,爭取按有利的價格成交。
五. 成交量
按 國際貿易 的習慣做法,成交量的大小直接影響價格,成交量大,在價格上應予適當優惠,或采用數量折扣辦法。反之,成交量小,可適當提價。
六. 支付條件和匯率變動的風險
支付條件是否有利和匯率變動風險的大小,都影響商品的價格。例如,在其他條件相同情況下,采取預付貨款同采取憑 信用證 付款方式,其價格應有區別。同時,確定商品價格時,一般應采用對自身有利的貨幣成交。如采用不利貨幣成交時,應把匯率風險考慮到商品價格中去,即適當提高價格降低買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