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操作 流程
企業打單→遞單→經辦關員審核→科長審批→按規定報關長審批的報批→簽發退稅聯→出單。
二、具體操作 流程 :
(一)企業打單:對須辦理 出口退稅 業務的 報關單 ,企業憑 海關 已簽章的
出口 報關單 第四聯( 報關單 位存查聯)到機關服務中心打印報關 單證 明聯。
(二)遞單:
1、所須遞交 單證 :
(1)《 海關 業務報核表》。
(2)《出口報關單退稅聯申請簽發表》,注:該表必須有企業的法人簽名,企業蓋章必須使用公司章,企業報關專用章無效。
(3) 出口退稅 專用聯報關單和復印件(企業蓋章)。
(4)對于貨物總值超百萬美元以上的出口貨物申請退稅的須填寫遞交《深圳 海關 出口退稅 專用聯報關單報批表》。
2、分類遞單:以上 單證 企業按出口報關單貨物總值大小用透明的文件夾夾好分類遞單。分類原則如下:
(1)先按手冊編號分類:屬不同合同的報關單分開填寫《簽發表》。
(2)其次按貨物總值大小分類:10萬美元以下,10-50萬美元,50-100美元,超百萬美元的報關單分開填寫《簽發表》。
(3)企業按《簽發表》所填寫的報關單號碼,將相應的報關單證夾在透明文件夾遞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