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退稅,對本壞節增值部分免稅,進項稅額退稅
計算方法:
單票對應法:應退稅額=外貿收購不含增值稅的購進金額X退稅率
加權平均法:應退稅額=出口貨物數量X加權平均單價X退稅率
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的出口貨物:
應退稅額=普通發票所列(含增值稅)銷售金額/(1 征收率)X退稅率
適用范圍:
外貿企業和實行外貿企業會計制度的工貿企業、企業集團等
2、先征后退,先依據出口貨物離岸價征稅,等到 單證 齊全后予以退稅。
計算方法:
應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X外匯人民幣牌價X退稅率
適用范圍:
沒有進出口經營權而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生產企業(2002年1月1日起一律實行免、抵、退稅辦法)
3、免、抵、退稅,即對本環節增值部分免稅,進項稅額準予抵扣的部分在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中抵扣,不足抵扣部分實行退稅
適用范圍:
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
4、免、抵稅,即對本環節增值部分免稅,進項稅額準予抵扣的部分在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中抵扣。
適用范圍:
國家列名的鋼鐵企業銷售以產頂進鋼材
5、免稅,即對出口貨物直接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
適用范圍:
適用于來料加工等貿易形式和出口有特殊規定的指定貨物以及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等。對于在內銷環節已免稅的貨物,出口也不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