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外貿法》的實施,小規模納稅人的出口企業也逐漸呈現上升趨勢,對加強小規模納稅人的管理也愈發顯得重要。特別是近期 出口退稅 政策的出臺,對加強小規模納稅人的 出口退稅 管理就尤為突出。小規模納稅人的稅收征收管理,在整個國稅系統征管工作中所占的比重也越來越大。如何加強小規模納稅人企業的日常監管,為我們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也是是我們當前 出口退稅 管理工作亟待解決的急迫問題。與此相關的現行出口退稅政策規定主要為以下三個方面:
其一、小規模納稅人自營和委托出口的貨物,一律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或退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出口貨物退(免)稅若干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92號);
其二、出口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貨物出口準予退稅的,凡財稅[2003]222號文件規定出口退稅率為5%的的貨物,按5%的退稅率執行;凡財稅[2003]222號文件規定出口退稅率高于5%的貨物一律按6%的退稅率執行;從屬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商貿公司購進的貨物出口,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征收率計算辦理退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憑普通發票退稅政策的通知》國稅函[2005]248號);
其三、外貿企業自貨物 報關出口 之日(以出口貨物 報關單 〈出口退稅專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起90日內未向主管稅務機關退稅部門申報出口退稅的貨物,除另有規定者和確有特殊原因,經地市以上稅務機關批準者外,企業須向主管稅務機關征稅部門進行納稅申報并計提銷項稅額。上述貨物屬于應稅消費品的,還須按消費稅有關規定進行申報(《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68號)。
根據現行出口退稅有關政策規定,對小規模納稅人的出口貨物免稅應從以下方面進行規范管理。
一、出口退稅認定
?。ㄒ唬┚哂羞M出口經營權的小規模納稅人,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調整出口退(免)稅辦法的通知》規定:辦理備案登記后,應在30日內持已辦理備案登記并加蓋備案登記專用章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銀行基本帳戶號碼和 海關 進出口企業代碼等文件,填寫《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表》(格式見附件,由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印制),到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手續。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手續后出口的貨物可按規定辦理退(免)稅。
?。ǘ┎痪哂羞M出口經營權的小規模納稅人,應在發生第一筆委托出口業務之前,填寫《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表》,并持下列資料,向主管退稅機關申請辦理出口退(免)稅認定。
1.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2.稅務登記證(副本及復印件)
3.銀行基本帳戶號碼(復印件)
4.代理出口協議及主管退稅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二、小規模納稅人出口退稅免稅申報
小規模納稅人自營和委托出口(生產企業自產產品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或外貿企業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貨物,在貨物報關離境并在財務上做銷售后應在次月10日前(逢節假日順延)即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和在出口退稅申報期內免稅申報。免稅申報時免稅額須按出口貨物離岸價計算,生產企業出口貨物的離岸價以出口發票計算的離岸價為準。
小規模生產企業納稅人出口屬于內銷免稅的貨物,可不向退稅部門辦理免稅申報。
三、小規模納稅人委托出口貨物的退稅規定
根據現行出口退稅規定: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貨物,一律在委托方退稅。生產企業自營或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自產貨物,除另有規定者外,增值稅一律實行“免、抵、退”稅管理。若委托方是生產企業(不論生產企業是否具有進出口經營權),其委托代理出口貨物比照生產企業的自營出口貨物,按“免、抵、退”辦法計算退(免)稅款。若委托方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其委托代理出口的貨物,一律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或退稅。對不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小規模納稅人(生產企業),委托出口商出口自產產品應享受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其依據為受托方已開具《代理出口產品證明》;若不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小規模納稅人為商貿公司,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收購貨物,則不予退稅。
四、小規模納稅人辦理免稅申報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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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表:《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申報明細表》。
2.附送資料:出口貨物 報關單 (出口退稅專用聯)、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聯)、《代理出口貨物證明》及代理出口協議(委托代理出口企業)、企業簽章的出口發票、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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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外貿企業應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申報。
五、出口貨物免稅額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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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在貨物出口后,應根據出口貨物離岸價、增值稅征收率計算增值稅免稅額。其計算公式為:
增值稅免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征收率
出口貨物離岸價( FOB )以出口發票上的離岸價為準(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發票可以是委托方開具的或受托方開具的)。若以其他價格條件成交的,應扣除按會計制度規定允許沖減出口銷售收入的運費、保險費、傭金等。若出口發票不能如實反映離岸價,企業應按實際離岸價申報免稅,稅務機關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核定。
(二)消費稅免稅額的計算
小規模納稅人出口屬于應征消費稅的貨物,應根據出口應稅消費品數量或出口應稅消費品銷售額計算消費稅免稅額。其計算公式為:
1.對出口實行從量定額辦法征稅的應稅消費品
消費稅免稅額=出口應稅消費品數量×消費稅單位稅額
2.出口實行從價定率辦法征稅的應稅消費品
消費稅免稅額=出口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3.出口實行從量定額與從價定率相結合辦法征稅的應稅消費品
消費稅免稅額=出口應稅消費品數量×消費稅單位稅額+出口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六、免征增值稅、消費稅的申報審核
小規模納稅人應于出口貨物報關離境之日起90日內,填寫《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免稅申報表》,按照出口貨物退(免)稅規定中外貿企業的管理規定辦理申報、審核。
小規模納稅人出口不予退(免)稅的貨物,應按下列公式征稅: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應納稅額= (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1 征收率)×征收率
外貿企業自貨物 報關出口 之日(以出口貨物 報關單 〈出口退稅專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起90日內未向主管稅務機關退稅部門申報出口退稅的貨物,除另有規定者和確有特殊原因,經地市以上稅務機關批準者外,企業須向主管稅務機關征稅部門進行納稅申報并計提銷項稅額(其計算公式同上);不予退(免)稅的貨物若為應征消費稅的貨物,須按現行有關稅收政策規定計算繳納消費稅。
七、小規模外貿企業各種涉稅證明的管理
生產企業自產產品或外貿企業委托外貿小規模納稅人代理出口的貨物,由小規模納稅人外貿企業(受托企業)在規定的申報時限內為為委托方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對小規模納稅人的外貿企業開展雙代理(即代理進口又代理出口的貨物)業務的應由其為委托方開具《代理進出口貨物證明》和《代理出口貨物證明》;小規模納稅人委托其他加工企業從事來料加工業務的,可按照現行有關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開具《來料加工免稅證明》,加工企業可憑《來料加工免稅證明》辦理加工費的免稅手續。
八、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規范和管理
(一)統一和規范小規模納稅人企業的財務報表和納稅申報表,特別是外貿企業的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納稅申報中免稅出口額的體現,也是是否計提銷項稅金的依據。如果外貿企業小規模納稅人不按規定進行出口申報的,除另有規定者和確有特殊原因,經地市以上稅務機關批準者外,企業須向主管稅務機關征稅部門進行納稅申報并計提銷項稅額(其計算公式同上);不予退(免)稅的貨物若為應征消費稅的貨物,須按現行有關稅收政策規定計算繳納消費稅。
?。ǘ┘訌娬?、退稅機關對小規模納稅人的出口免稅的計算機審核和人工審核。
?。ㄈ⑿∫幠<{稅人的外貿企業的出口免稅納入計算機管理,實行電子申報并加以監控。
(四)對小規模納稅人的出口免稅信息達到征退雙方共享,便于征、退稅機關管理和核查。
?。ㄎ澹┘訌妼Χ悇諜C關對小規模納稅人的業務技能的 培訓 ,加強征退稅雙方的管理,實施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