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周二宣布,決定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高粱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自2018年4月18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被調查產品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保證金比率(178.6%)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據商務部網站公告,商務部裁定原產于美國的進口高粱存在傾銷,國內高粱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并決定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高粱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
根據裁定,自2018年4月18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被調查產品時,應按照178.6%的保證金比率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初裁后,商務部將繼續對本案進行調查并作出最終裁定。商務部將按照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世貿組織規則保障各利害關系方的正當程序權利。
中國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局長王賀軍表示,對原產于美國的高粱的反傾銷調查于2月4日立案,4月17日作出初裁,符合中國法律和世貿組織規則。
數據顯示,美國高粱對中國出口數量急劇增長,從2013年的31.7萬噸增加至2017年的475.8萬噸,增長14倍。
出口價格由2013年290美元/噸下降至2017年200美元/噸,下降31%。由此導致中國高粱價格下滑,中國高粱產業受到實質損害。
王賀軍表示,中國始終反對貿易救濟措施的濫用,主張嚴格按照世貿組織規則和中國相關法律開展貿易救濟調查,希望美方依法依規妥善處理對中興出口管制事項。中方愿與美方通過擴大合作,縮小貿易領域的分歧,共同維護中美經貿合作的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