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20日于埃里溫召開的歐亞政府間理事會會議上,歐亞經濟聯盟成員國政府總理研究了《歐亞經濟聯盟海關法典(草案)》制定的有關問題。
根據研究討論結果,成員國總理通過命令,要求歐亞經濟委員會與聯盟成員國政府一道確保結束《歐亞經濟聯盟海關法典條約(草案)》的起草工作,并于2016年10月28日簽署該條約。
歐亞經濟委員會海關合作委員卡德爾庫洛夫稱,在聯盟海關法典(草案)各國內部協商后成員國原來提出的1500條意見和建議得到妥善處理,截至歐亞政府間理事會召開之時只剩下57個未決問題。其中,32個問題歐亞經濟委員會和各成員國專家將繼續研究;25個問題近期將在聯盟成員國負責海關法典起草工作的部長會議上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