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軟控股份董事長袁仲雪在全國“兩會”期間建議,在中國用法律手段強制推行輪胎標簽(輪胎分級)制度,將有利于推動輪胎產業綠色化發展,提升中國輪胎的質量水平,擴大國產中高端輪胎的比例,適應國內外消費者選購優質輪胎、綠色節能安全輪胎的需求。
輪胎標簽制度即對輪胎的滾動阻力、濕滑性能和噪音進行分級,輪胎生產企業根據輪胎性能在產品上加貼對應的標簽。數據表明,低滾動阻力輪胎可有效降低油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亦能有效降低耗材。2012年11月1日,歐盟輪胎標簽法正式實施。標簽法要求,所有出口到歐盟的輪胎必須加貼標簽。受歐盟此舉帶動,美、日、韓等國家均推出了輪胎標簽法規;巴西、沙特、印度等推行輪胎標簽法規的節奏也在加快。
我國輪胎產量已連續11年位居世界首位,但在產品質量等級、品牌知名度、美譽度以及輪胎產業綠色發展等方面距發達國家還有較大差距。目前我國輪胎標簽制度的基礎準備工作雖已完成,但無論是綠色輪胎標準,還是輪胎標簽制度,抑或是市場監管手段,都不具備強制力,很難對國內幾百家輪胎企業進行有效約束。企業不按標準去做,又無強有力的執法機構監管,致使市場亂象叢生。
針對目前輪胎行業在標簽制度上存在的問題,袁仲雪提出四點建議:
一是國家盡早為輪胎標簽制度立法。目前我國輪胎行業對出臺輪胎標簽制度的呼聲很高,要求十分迫切。不僅國內輪胎企業希望盡快推出中國自己的標簽制度,國際上也十分關注中國輪胎標簽制度的制定和實施進度。我國實行輪胎標簽制度已基本具備條件,為推動綠色輪胎產業化進程,更好地規范市場,國家立法強制推行輪胎標簽制度已成當務之急。
二是將《綠色輪胎技術規范》上升為強制性國家標準。《綠色輪胎技術規范》作為中國橡膠工業協會標準,并不具備強制執行效力,只能是企業自愿執行;將該標準上升為行業強制標準或國家強制標準,才有利于推進綠色輪胎產業化進程。
三是建立標簽管理監督數據庫。實施輪胎標簽制度,必須有完善的管理辦法和后監督實施細則,因此建立標簽管理監督數據庫、完善運營機制非常重要,國家可對數據庫的建立和運行管理給予經費支持;同時支持建立我國輪胎評價體系及規則。
四是獎勵綠色輪胎先行者。國家對生產綠色輪胎產品并自愿張貼標簽的先行者予以獎勵,激勵輪胎生產企業更快更好地發展綠色輪胎,自愿且誠信地在輪胎上張貼標簽;綠色輪胎宜列入政府優先采購目錄,激勵企業生產綠色輪胎。國內不少輪胎企業目前已經投入巨資研發綠色輪胎,這些企業為此也承擔了高額成本。獎勵綠色輪胎先行者不僅可以使在中國境內制造的輪胎盡快實現綠色化,在“被迫”出口綠色輪胎的同時,也讓國內消費者盡早使用上綠色節能安全輪胎,更可以引導行業良性發展,使市場競爭更趨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