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警告歐盟國家稱,給予中國“市場經濟地位”(Market Economy Status,MES),將妨礙歐美國家采取措施阻止中國向其傾銷廉價商品。
在世界貿易組織(WTO)取得市場經濟地位是中國的核心戰略目標之一,獲得市場經濟地位將有利于外貿進出口的發展。然而,包括美國和歐盟在內的許多西方國家至今沒有正式承認中國為市場經濟國家。
英國《金融時報》報道,美國官員警告歐盟稱,給予中國市場經濟地位無異于“單方面解除”歐洲針對中國的貿易防御。
中國在200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時,曾簽署4項附加條款,其中包括《反傾銷案件中非市場經濟地位規定》,期限為15年。中國方面認為,這意味世界貿易組織其他成員國需在2016年12月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不過,作為中國最大貿易伙伴,歐盟在放棄針對中國的“非市場經濟地位”歧視性做法上一直猶豫不決。出于自身利益考慮,歐洲各國圍繞這一問題一直存在分歧。
《金融時報》報道指出,歐盟委員會正越來越傾向于同意中國的訴求,該委員會預計將最早于2016年2月作出決定。德國總理默克爾(Angela Merkel)對給予中國市場經濟地位持支持態度,英國財政大臣奧斯本(George Osborne)也是一個堅定的倡導者。
然而,其他包括意大利、西班牙和法國在內的歐洲國家則傾向于對中國采取更強硬的立場。此外,一些歐美鋼鐵協會表示,中國鋼鐵企業是全球鋼鐵產能過剩危機的主要影響者,反對歐盟2016年后自動給予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很多持反對意見的貿易律師不同意將中國加入WTO的協議解讀為中國將在2016年之后自動獲得市場經濟地位,他們認為,該協議要求中國出口商首先證明他們沒有受益于政府補貼和貨幣政策。另外,歐盟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的決定,必須得到歐洲議會和歐盟各成員國政府同意。
奧巴馬政府則崇尚采取不作為的政策,迫使中國對WTO主動提出要求,從而將證明經濟模式已滿足了市場經濟地位標準的責任,施加到北京身上。
所謂“市場經濟地位”,是反傾銷調查確定傾銷幅度時使用的一個重要概念。反傾銷案發起國若認定被調查商品的出口國為“市場經濟”國家,那么,在反傾銷調查時,就必須根據該商品在生產國的實際成本和價格來計算其正常價格;若認定被調查商品的出口國為“非市場經濟”國家,將引用與出口國經濟發展水平大致相當的“市場經濟國家”(即替代國)的成本數據來計算所謂的正常價格,進而確定傾銷幅度,而不使用出口國的原始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