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9月15日,中國已實施整車召回787次,共1676.6萬輛,為消費者挽回直接經濟損失超200億元人民幣。
記者25日從國家質檢總局召開的“紀念產品召回制度建立實施十周年座談會”上獲得上述信息。
產品召回制度自2004年以汽車為切入點在中國正式施行以來,至今已有十年。截至今年9月15日,除缺陷汽車召回外,輪胎召回1次,共47.18萬條;兒童玩具召回191次,約11.99萬件;家用電器召回26次,共381.12萬件,有效減少了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
國家質檢總局副局長梅克保在座談會上說,十年來,中國召回法規制度日臻完善,在首部全國性產品召回專門部門規章——《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的基礎上,《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的發布實施,進一步強化了缺陷汽車召回工作成效。同時,《侵權責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兒童玩具召回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繼出臺,使產品召回制度的適用范圍不斷擴大,對消費者的保護力度也不斷加大。
他表示,十年來,召回工作能力明顯增強。設立專門的產品召回技術支持機構,成立全國缺陷產品召回管理中心,逐步建立起包括近600名產品召回專家、49家產品缺陷檢測機構在內的專家隊伍和檢測機構技術支持系統。
據透露,國家質檢總局正在抓緊制定以重點消費品為對象的缺陷召回部門規章;同時,為從根本上解決當前消費品領域的質量安全問題,在充分借鑒發達國家立法經驗的基礎上,啟動了消費品安全法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