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倫比亞貿工部外貿司于近日頒布第0124號決議,對原產于我國的大客車或貨運機動車徑向和常規輪胎反傾銷案做出終裁。根據終裁結果,哥方對稅號為4011.20.90.00的常規輪胎不征收反傾銷稅,但對稅號為4011.20.10.00的徑向輪胎征收反傾銷稅,稅額征收方法為:設定基價為5.37美元/千克。當報關FOB價低于基價時,稅額為兩者差價。
哥倫比亞貿工部外貿司于近日頒布第0124號決議,對原產于我國的大客車或貨運機動車徑向和常規輪胎反傾銷案做出終裁。根據終裁結果,哥方對稅號為4011.20.90.00的常規輪胎不征收反傾銷稅,但對稅號為4011.20.10.00的徑向輪胎征收反傾銷稅,稅額征收方法為:設定基價為5.37美元/千克。當報關FOB價低于基價時,稅額為兩者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