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進出口報關簡介
越南海關的組織機構:
越南海關總局隸屬于財政部,設總局長一名,副總局長三名,越南海關總局內設監督管理、關稅征收、執法調查、稽查、統計、條法、財務、人事、行政總務等11個部門,在老街、河江、海防、峴港、西貢等海、陸、空出入境口岸設立32地方海關,由海關總局直接管理。在財政部下屬同時設立與海關相關的部門還有海關學院、海關研究院、北、中、南區貨物分類中心、海關報社等機構。
越南對外貿易管制:
在國際上,由于各個國家的對外貿易管制不同,報關時向海關提交各種單證也不相同,了解越南的對外貿易管制,有利于我們提高報關通關效率。
對外貿易管理制度包括:對外貿易經營管理者制度,進出口許可管理和配額管理制度,出入境商品檢驗檢疫制度,進出口貨物外匯管理制度。
從海關對進出境貨物監管的全程來看,報關程序可分為三個階段:
(1)報關程序的前期階段
根據海關對報稅貨物、特定減免稅貨物、過境貨物的監管要求,貨主在貨物入境前,向海關辦理備案手續。
(2)報關程序的進出境階段
根據海關監管制度,貨主在貨物進出關境時,完成以下四個環節:
進出口申報
配合海關查驗
繳納稅費
提貨或者裝運貨物
(3)報關程序的后續階段
根據海關對保稅貨物、特定減免稅貨物、暫準進出境貨物的監管要求、貨主在貨物進出境儲存、加工、裝配、使用、維修后,辦理進出口貨物核銷、申請解除監管手續。
定制關稅稅率的原則:
越南境內不能生產或者供應不足的動植物良種、糧食、肥料、飼料、關鍵機器設備等、制定低稅或者免稅原料的進口稅率,比半成品、成品低
越南境內不能生產或者質量未過關的零部件,進口稅率比整機低
越南境內能生產的物品、奢侈品,制定高稅率
越南境內需要保護的產品,或者內外差價大的產品,制定更高稅率
對絕大多數出口商品不征出口稅,僅對需要限制出口的極少數原料、材料和半成品征收適當的出口稅。
越南享受優惠產地規則:
東盟商品貿易協定
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協定
韓國-東盟自由貿易協定
東盟-日本經濟合作伙伴協議
東盟-澳大利亞-新西蘭自由貿易協議
海運進出口操作流程
出口基本流程如下:
訂單接收和審核--艙位預定和發放--拖車/報關港前業務安排--提單及相關單證制作--賬單費用處理--MBL&HBL放貨安排--文件歸檔存放
對于進口方來說的操作流程如下:
啟運港發提單/裝箱單/商業發票--審核并通知收貨人--發送到貨通知--發送賬單--安排清關--發送D/O--安排送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