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或許已近在眼前。
國家外匯管理局昨日發布《關于資本項目信息系統試點及相關數據報送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稱,資本項目信息系統的試點工作已經于2012年12月3日起開始實施。
據多位業內在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解讀,新系統改變了過去舊系統獨立操作的局面,通過對資本項目數據統計的整合與完善,應是為接下來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做準備。
據了解,目前的“舊系統”是指通過直接投資外匯管理信息系統、外債統計監測系統、賬戶系統辦理各類資本項目業務。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國家外匯局的時間表,明年4月15日-30日為試點評估階段。這也就是說,最快明年5月1日起,上述新系統就進入正式運營階段。
分三階段試點
根據《通知》安排,自2013年1月14日起,資本項目信息系統的業務試點將首先在遼寧、浙江(不含寧波)、陜西、大連等四個地區展開。
試點內容包括上述試點地區外匯局為轄內主體辦理的各類資本項目業務以及境內銀行為在全國范圍內為試點地區主體辦理的各類資本項目業務。
根據方案,試點工作將采用新舊系統并行的方式,分三個階段運行。
其中,試點準備階段(2012年12月3日至2013年1月13日),仍將使用舊系統辦理資本項目業務,同時完成包括創建外匯局用戶、銀行用戶及企業用戶在內的準備工作。
而在試點階段(2013年1月14日至2013年4月30日),資本項目業務辦理實行新舊系統并行,即試點分局應通過資本項目信息系統為轄內主體辦理各類資本項目業務,同時在直接投資外匯管理信息系統、外債統計監測系統、賬戶系統進行相應操作。
第三階段為試點評估階段(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4月30日),境內銀行對試點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并報告試點分局,總結報告應于2013年4月30日前報送總局資本項目管理司。
“為資本項目可兌換做鋪墊”
一位銀行相關業內人士在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外管局此次將原本獨立的三個系統合并成一個統一的資本項目信息系統,更加有利于其在資本項目上的清算和管理,同時在監測國際資本進出時也將更加清晰。”
“通過新的資本項目信息系統將進一步加強數據整合,是外管局為逐步將目前的前臺統計審批轉向后臺監測做準備。”另一位接近監管層的人士昨日在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加強數據統計的完整性,是為接下來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做鋪墊;今年以來,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的步伐的確在加快,央行也在思考資本項目可兌換應該怎么走,分幾步走。”上述人士說。
事實上,對于上述系統,國家外匯局昨日已明確,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中關于‘逐步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的要求而設立,是進一步推動資本項目便利化、加強跨境資本流動統計監測和風險防控的重要手段。”
數據監管范圍擴大
在資本項目數據報送的安排上,報送試點將首先從中國工商銀行開始。
根據《通知》,工行自2012年12月3日開始,進行外匯賬戶內結售匯、賬戶信息和銀行資本項目數據(不含雙邊貸款、對外擔保履約、QFII、RQFII、QDII、股權激勵計劃等銀行代客業務和銀行月度資產負債信息)報送試點。
自2013年1月14日開始,工行將增加雙邊貸款、對外擔保履約、QFII、RQFII、QDII、股權激勵計劃等銀行代客業務和銀行月度資產負債信息的報送。
其他境內銀行自2013年1月14日開始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報送外匯賬戶內結售匯、賬戶信息和銀行資本項目數據(含QFII、RQFII、QDII、股權激勵計劃等銀行代客業務和銀行月度資產負債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在資本項目信息系統的統計口徑上,工行在資本項目數據的報送范圍上較舊系統有所擴大。
上述接近監管層的人士在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雙邊貸款、對外擔保履約過往都不屬于資本項目數據報送的范圍;現在將其納入統計口徑中,雙邊貸款從表外業務轉入表內業務,而對外擔保履約則由中間業務轉為表內業務,這一轉變將使得外管局在資本項目的數據統計上更加規范和完整。”
他同時指出,雙邊貸款和對外擔保履約都屬于間接融資的手段,此次將這兩項數據納入報送范圍,實際上與央行今年以來強調社會融資規模而淡化貸款規模的思路類似,體現監管層在加強對間接融資手段的監管力度。
國家外匯管理局昨日發布《關于資本項目信息系統試點及相關數據報送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稱,資本項目信息系統的試點工作已經于2012年12月3日起開始實施。
據多位業內在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解讀,新系統改變了過去舊系統獨立操作的局面,通過對資本項目數據統計的整合與完善,應是為接下來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做準備。
據了解,目前的“舊系統”是指通過直接投資外匯管理信息系統、外債統計監測系統、賬戶系統辦理各類資本項目業務。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國家外匯局的時間表,明年4月15日-30日為試點評估階段。這也就是說,最快明年5月1日起,上述新系統就進入正式運營階段。
分三階段試點
根據《通知》安排,自2013年1月14日起,資本項目信息系統的業務試點將首先在遼寧、浙江(不含寧波)、陜西、大連等四個地區展開。
試點內容包括上述試點地區外匯局為轄內主體辦理的各類資本項目業務以及境內銀行為在全國范圍內為試點地區主體辦理的各類資本項目業務。
根據方案,試點工作將采用新舊系統并行的方式,分三個階段運行。
其中,試點準備階段(2012年12月3日至2013年1月13日),仍將使用舊系統辦理資本項目業務,同時完成包括創建外匯局用戶、銀行用戶及企業用戶在內的準備工作。
而在試點階段(2013年1月14日至2013年4月30日),資本項目業務辦理實行新舊系統并行,即試點分局應通過資本項目信息系統為轄內主體辦理各類資本項目業務,同時在直接投資外匯管理信息系統、外債統計監測系統、賬戶系統進行相應操作。
第三階段為試點評估階段(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4月30日),境內銀行對試點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并報告試點分局,總結報告應于2013年4月30日前報送總局資本項目管理司。
“為資本項目可兌換做鋪墊”
一位銀行相關業內人士在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外管局此次將原本獨立的三個系統合并成一個統一的資本項目信息系統,更加有利于其在資本項目上的清算和管理,同時在監測國際資本進出時也將更加清晰。”
“通過新的資本項目信息系統將進一步加強數據整合,是外管局為逐步將目前的前臺統計審批轉向后臺監測做準備。”另一位接近監管層的人士昨日在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加強數據統計的完整性,是為接下來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做鋪墊;今年以來,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的步伐的確在加快,央行也在思考資本項目可兌換應該怎么走,分幾步走。”上述人士說。
事實上,對于上述系統,國家外匯局昨日已明確,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中關于‘逐步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的要求而設立,是進一步推動資本項目便利化、加強跨境資本流動統計監測和風險防控的重要手段。”
數據監管范圍擴大
在資本項目數據報送的安排上,報送試點將首先從中國工商銀行開始。
根據《通知》,工行自2012年12月3日開始,進行外匯賬戶內結售匯、賬戶信息和銀行資本項目數據(不含雙邊貸款、對外擔保履約、QFII、RQFII、QDII、股權激勵計劃等銀行代客業務和銀行月度資產負債信息)報送試點。
自2013年1月14日開始,工行將增加雙邊貸款、對外擔保履約、QFII、RQFII、QDII、股權激勵計劃等銀行代客業務和銀行月度資產負債信息的報送。
其他境內銀行自2013年1月14日開始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報送外匯賬戶內結售匯、賬戶信息和銀行資本項目數據(含QFII、RQFII、QDII、股權激勵計劃等銀行代客業務和銀行月度資產負債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在資本項目信息系統的統計口徑上,工行在資本項目數據的報送范圍上較舊系統有所擴大。
上述接近監管層的人士在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雙邊貸款、對外擔保履約過往都不屬于資本項目數據報送的范圍;現在將其納入統計口徑中,雙邊貸款從表外業務轉入表內業務,而對外擔保履約則由中間業務轉為表內業務,這一轉變將使得外管局在資本項目的數據統計上更加規范和完整。”
他同時指出,雙邊貸款和對外擔保履約都屬于間接融資的手段,此次將這兩項數據納入報送范圍,實際上與央行今年以來強調社會融資規模而淡化貸款規模的思路類似,體現監管層在加強對間接融資手段的監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