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西班牙政府頒布銀行業重組重要法令。根據該法令,政府將建立所謂的“壞賬銀行”,收攏銀行業不良資產,從根本上解決房地產系統給該國經濟和銀行業帶來的不良影響。
據西班牙經濟與競爭力部的新聞公報說,這項法令是處理銀行業危機的核心辦法,首次規范了有序出售銀行或儲蓄所的程序和辦法,在銀行仍有最低償付能力情況時保證實現盡早救助機制。
所謂“壞賬銀行”,是一個專門處理不良資產的股份公司,擁有較大權利,可以自由買賣資產,發行債券,不受股份公司條件限制,如在出售資產時,可以不必提交獨立評估人的相關報告或得到股東大會的批準。
西班牙副首相薩恩斯•德桑塔瑪利亞說,成立“壞賬銀行”標志著銀行業重組工作已經完成。經濟與競爭力大臣路易斯•德金多斯則指出,這是為了滿足歐盟提出的銀行業救助條件,盡快得到歐盟許諾的1000億歐元的直接救助。“壞賬銀行”的資產主要是房地產業的不良貸款,這些資產將在10至15年內出售。
目前各方關注的是以什么樣的價格收攏這些不良資產。由于房地產泡沫破裂,“壞賬銀行”將要購買的資產的價格目前在市場上低于銀行評估的價格,市場估計約比銀行低60%。如果“壞賬銀行”收購價格高了,就會虧損;如果收購價格低了,相關機構將蒙受損失。對此,德金多斯指出,金融機構已經準備了充足的資金應對損失,甚至都做好了應對房地產價格比銀行評估低80%的準備。他說,收購價格可能較低,但如果“壞賬銀行”的銷售過程持續10至15年,經濟和房地產業形勢有所好轉,將來可以避免虧損出售。
銀行壞賬問題與自治區債務是西班牙的兩大難題。據悉,西班牙銀行業與房地產有關的資金達3200億歐元。銀行和政府用于銀行體系正常運行、支持銀行重組計劃的資金已相當于國內生產總值的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