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審計署公告,2011年~2012年將是我國地方政府債務集中到期的高峰時間段,我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將集中體現。2011年我國地方政府債務到期額為26246.49億元,占全部債務總額的24.49%;2012年地方政府債務到期額為18402.48億元,占全部債務總額的17.17%。由于2011年到期債務大部分將以再融資方式周轉到2012年,我們預計2012年到期債務本金額或超過3萬億,加上進入新年度后利息調整,2012年是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最大的時期。
2012年地方融資平臺債務的正常周轉將面臨考驗。截至2010年底,我國地方債務總額為10.71萬億,扣除未使用的1.1萬億,實際規模為9.67萬億,其中2011年和2012年到期比重分別為24.5%和17.2%,加上利息償付壓力,地方政府償債壓力可想而知。以1年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2012年債務負擔利率將由2011年的5.81%/年上升到6.56%/年。
2011年~2012年,地方政府還面臨著保障房建設的政治任務,地方政府的資金壓力雪上加霜。受資金約束,2011年10月底保障房建設開工率在政治壓力下雖然達到100%,但有2/3處于“挖坑待建”狀態,地方政府資金壓力可見一斑。
據住房城鄉建設部測算,2011年要完成的1000萬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約需資金1.3萬億。其中,8000多億元通過社會機構投入和保障對象及其所在企業籌集,5000多億將由中央及各級政府籌集。在政府必須保證保障房建設資金足額、及時撥付下,原先設計的地方政府債務的正常周轉必然受影響。
事實上,地方政府從未計劃以預算內財政資金償還貸款。2010年,全國土地出讓金總額約為2.7萬億,這近3萬億的預算外土地出讓收入,給了各地政府大把借錢的底氣。但其中政府真正能自由支配的也不多,平均而言拆遷成本要占約40%~50%,其次基礎配套支出約占10%,最后剩下也就是40~50%左右是政府可以用作它途的。2009年,全國土地拍賣收入為27680.79億元,但當年進入財政收支體系的全部土地拍賣收入為14239.70億元,占比僅51.44%。
2012年將是保障房建設的資金撥付高峰期,地方政府的保障房資金需求將超過2011年的5000億水平。作為政府籌資的最重要來源,2012年的土地拍賣收入將在2011年的基礎上再降到1.6萬億左右。如無新的融資渠道,2012年政府顯然將入不敷出,資金缺口或達5000億~10000億。
如果土地出讓金的下降趨勢延續,2012年后地方政府債務還款壓力將成倍放大,總體上每年政府籌資缺口將達10000億左右;加上保障房建設資金的集中償付,屆時地方政府債務危機爆發的風險將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