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國人民銀行透露,經國務院批準,2012年2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與土耳其中央銀行在安卡拉簽署了中土雙邊本幣互換協議。
根據此次雙方簽署的協議,互換規模為100億元人民幣/30億土耳其里拉,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人民銀行稱,此舉旨在加強雙邊金融合作,促進兩國貿易和投資,共同維護地區金融穩定。
貨幣互換是一種服務于雙邊實體經濟的金融安排,其目的在于促進雙邊貿易發展,規避金融風險,降低融資成本和出口成本。貨幣互換并非嚴格意義上的貨幣國際化步驟,但卻是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的突破口。
截至2011年末,中國人民銀行與韓國、馬來西亞、中國香港、白俄羅斯、阿根廷等14個國家和地區的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簽署了總額為1.3萬億元人民幣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部分協議進入實質動用階段。
此前,人民銀行行長助理李東榮曾撰文指出,下一步,人民銀行將著重從兩方面推進跨境人民幣各項工作。其一,推動實現人民幣跨境良性循環;其二,推動商業銀行提供高質量的跨境人民幣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