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存量地方政府平臺貸款的整改細則或于近期出臺。據悉,這項由財政部牽頭制定的細則,涉及了業內廣為關注的存量平臺貸有條件延期方式。
該項細則已醞釀半年多,涉及多個部委,銀監會已對此出具意見。媒體報道稱,國務院于2010年6月出臺的關于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的19號文只是原則性框架,這次細則將在操作層面進一步規范和細化地方政府平臺的借貸和償債行為。
銀監會副主席周慕冰去年10月曾表示,銀監會將重點推進存量平臺貸款的風險緩釋和整改增信,所有存量平臺貸款必須落實合格、足值的抵質押,并進行還款方式整改。
而溫家寶在今年1月召開的第四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指出,對地方存量債務要區別不同情況進行妥善處理,既要積極穩妥化解財政金融風險,又要保證國家批準的重點在建項目資金需求,不能搞簡單的“急剎車”、“一刀切”,避免局部風險引發全局性、系統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