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中國人民銀行與香港金融管理局在北京續簽貨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由原來的2000億元人民幣/2270億港幣擴大至4000億元人民幣/4900億港幣,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2009年簽署的原貨幣互換協議自續簽之日起失效。
雙方認為,貨幣互換協議的續簽將有利于維護兩地和區域金融穩定,便利兩地貿易和投資,支持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發展。
早在2009年1月20日,央行首次與香港金管局簽訂貨幣互換協議。當時央行稱,貨幣互換的實行將有助于在必要時為兩地商業銀行設于另一方的分支機構提供短期流動性支持,加強外界對香港金融穩定的信心,促進地區金融穩定,以及推動兩地人民幣貿易結算業務的發展。
隨著人民幣國際化進程的發展以及兩地經濟往來增加,香港對人民幣的需求越來越大。截至今年9月底,香港人民幣存款量已達到6220億元人民幣,比年初增長近一倍;同期經香港銀行處理的人民幣貿易結算總額也超過1.3萬億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