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海期貨交易所發布了《關于調整燃料油和天然橡膠標準合約持倉公布標準的通知》。
通知稱,根據新修訂的燃料油和天然橡膠標準合約,現配套調整其持倉公布標準,當某燃料油期貨合約持倉量達到2萬手時,交易所將公布該月份合約前20名會員的成交量及買賣持倉量排名,自FU1202合約開始執行;當某天然橡膠期貨合約持倉量達到1萬手時,交易所將公布該月份合約前20名會員的成交量及買賣持倉量排名,自RU1208合約開始執行。
通知稱,根據新修訂的燃料油和天然橡膠標準合約,現配套調整其持倉公布標準,當某燃料油期貨合約持倉量達到2萬手時,交易所將公布該月份合約前20名會員的成交量及買賣持倉量排名,自FU1202合約開始執行;當某天然橡膠期貨合約持倉量達到1萬手時,交易所將公布該月份合約前20名會員的成交量及買賣持倉量排名,自RU1208合約開始執行。